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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非亲生 男子为挽救婚姻隐藏鉴定结果2年

A-A+2013年3月15日08:22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本报记者肖洋桂通讯员邹薇李妮妮湘潭报道    妻子两次提出离婚,第二次出庭时,丈夫终于忍无可忍,拿出一份隐藏了两年的亲子鉴定,鉴定书上写着“不是父子关系”,妻子顿时哑口无言。

  妻子两次提出离婚

  2004年,家住湘潭的刘某与香港人张某相识,张某在澳门工作。2006年,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2010年7月儿子出生,可是两人之间莫名地产生了隔阂。此后,丈夫张某长期不回家,夫妻俩感情逐渐淡薄。2012年3月,妻子刘某诉讼至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当时张某不同意,并要求刘某给其一次弥补的机会,刘某当时也同意,法院遂判决驳回刘某的离婚诉讼请求。半年后,双方的关系依然没有得到改善,2012年12月,刘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丈夫隐藏鉴定结果两年

  开庭当日,见妻子刘某仍然是坚决要求离婚,丈夫张某终于爆发了。在庭审中,张某当庭提交了一份隐藏了两年的亲子鉴定,鉴定书上赫然写着“不是父子关系”,妻子刘某顿时哑口无言。

  “我早知道孩子不是我的,之所以没有将鉴定报告公布,是因为我对她仍有感情……”在庭上,张某说出了压抑两年的憋屈。

  原来,张某早就怀疑儿子不是他亲生。

  在儿子出生后第八天,张某便提取儿子的唾液和头发,送香港有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得知结果后,因为极力想挽救这段婚姻,张某便压住心中的怒火,对妻子只字未提。

  法院:依法采信亲子鉴定结果

  回过神后,妻子刘某认为,丈夫张某在自己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并未提交这份证据,现在提交,应属于“证据突袭”,以此为由,请求法院不予采纳。

  岳塘法院审查认为,该情形不属于证据突袭,应依法予以采信,并当庭宣判准予刘某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刘某向张某支付损害赔偿款3万元。

  法院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刘某存在过错,对夫妻感情的破裂负全部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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