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各地>正文

衡阳法官为讨债1000元私发传票 因重名发错对象

A-A+2012年12月23日09:35中国经济网-湖南频道评论

  乌龙!此“芳芳”非彼“芳芳”,法官为讨债1000元私发传票弄错对象

  6月2日上午,张兴海到衡阳中院立案信访局与蔡文升见面。蔡文升告诉张兴海,2011年衡阳中院食堂工作的一名叫“张芳芳”的服务员,以家人生病为由先后向他借款1000元。之后,张芳芳不见踪影,手机无法联系。蔡文升发觉上当便苦心寻找张芳芳,直到通过公安朋友查到她及父亲张兴海的人口信息发现张兴海的女儿名字。

  “‘张芳芳’欠我1000元,因她不还款,我找不到她,就通过公安朋友查到她及父亲张兴海的人口信息。为省事,我没有正式起诉她,只是下了传票,想叫她还钱。”

  张兴海称蔡描述的“张芳芳”与自己女儿无论是体貌特征还是工作经历,无一相符。蔡文升当场承认弄错,此“芳芳”非彼“芳芳”,他要找的是另一个张芳芳。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