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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公安局副局长酒后欲驾警车被免职

来源:新华网2012年11月24日08:08【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长沙11月23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23日从湖南郴州市相关部门证实,日前,郴州市安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武生酒后欲驾驶警车被免职,并调离公安系统。

  郴州市纪委和郴州市公安局介绍,日前,湖南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和郴州市公安局开展的“八条禁令”专题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郴州市安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武生饮酒后已发动警车准备起步,被暗访组及时制止。

  对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安仁县委对段武生作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免除安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的决定。

  据介绍,“八条禁令”即为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对包括8类行为作出的禁止性规定。其中,对于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行为,暂行规定明确要求“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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