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 “义工”或许是很多市民较为熟悉的词语,认为只要参加过义工活动就是永远“义工”了。记者今天从衡阳市慈善总会了解到,该会近日讨论通过了《衡阳市慈善志工(义工)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度里规定义工年服务时间不满30小时将被清退。
据了解,衡阳市目前有义工一万名左右,以高校的学生居多。每年开展便民服务、交通劝导、关爱弱势群体等十余项义工活动,但多数义工参与服务工作并没有固定的时间约定。因为很多义工都是要上班或要上学的,所以不能规定具体时间参加活动。
该市近日新通过的《衡阳市慈善志工(义工)管理办法》提出,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备参加义工服务的身体、能力素质,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自愿无偿参加衡阳市慈善志愿者工作,但年服务时间不满30小时的、利用慈善志工(义工)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将被清退。
■记者 徐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