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湖南日报9月7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赵佳妮)今天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蔡某运输毒品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蔡某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蔡某系邵阳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15日,蔡某从云南省瑞丽市芒市镇购进毒品海洛因,以塑料薄膜包裹后塞入肛门隐藏,然后搭乘民航航班自瑞丽到昆明。在昆明机场通过安全检查后,他到候机厅卫生间排出肛门内藏匿的海洛因藏于挎包,从昆明转乘航班抵达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时,被湖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民警抓获。经鉴定,蔡某携带的毒品海洛因重344.0613克,含量为40.30%。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明知海洛因系毒品而予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蔡某有过犯罪前科,且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