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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本月起三类妇科病医保最高报85%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9月7日09:19【评论0条】字号:T|T

  长沙本月起在市妇幼保健院试点妇科疾病门诊单病种医保政策,有望逐步全市推广  本报讯(记者 匡春林 实习生 苗嘉明)去门诊看宫颈等三类病,将可享受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患者最高可报销85%。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昨日宣布,本月起,该院正式试点“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宫颈病变”、“外阴病变”三类妇科疾病门诊治疗包干结算,持《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的女性患者诊断为这三个单病种后,凭身份证均可享受医保待遇。该院也是全市首个试点这三类单病种医保的医院,试行期暂定1年,将根据其试点情况逐步在全市推广。

  此次长沙市妇幼保健院率先试点的三类单病种医保政策主要指,长沙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宫颈病变(海扶聚焦超声治疗、Leep治疗)、外阴病变(海扶聚焦超声治疗)时,有明确的诊断结果,且符合诊断收治标准并可实行门诊治疗的,都可享受医保待遇。

  其中,门诊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结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2000元;宫颈病变海扶聚焦超声治疗2100元,宫颈病变Leep治疗2300元;外阴病变海扶聚焦超声治疗2500元。参保人员患上述疾病门诊治疗的,在职人员自负包干费用标准的20%,退休人员自负包干费用标准的15%。门诊包干病人治疗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诊疗计划完成治疗的,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纳入门诊单病种包干结算范围。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主任周燕飞介绍,目前前往该院治疗这三类疾病的就诊人数约占整个门诊人数的40%。试点后,既可减少患者经济负担,更能加快病人的周转,减小医院的病床压力。

  【就诊流程】  病人挂号就诊→医师初步确认,填写门诊单病种住院通知单→患者到服务台购买病历袋,单病种负责医师审核并填写门诊单病种治疗通知书→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审核同意并签名→患者带医保手册、身份证、治疗通知单到医保科核审备案,住院部办理手续(预交1500元)→单病种负责医师开单治疗→手术医师治疗,术后复诊→在住院部出院结账,病案归档,医保审核相关资料存档(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单病种格式病例、知情同意书、相关检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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