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刘某是湘潭县天易示范区资源管理部征拆办征拆三组的组长。在湘潭县易俗河镇水竹村大湖组的征拆过程中,他指示拆迁户郭某以“离婚后再假结婚”的方法,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征拆款。日前,刘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刘某任征拆三组组长期间,水竹村村民找到了他,打听如何才能避开家人分得拆迁款。原来,郭某近年因夫妻感情不和,长期在外与一名女子同居。2011年,郭某得知自己的户籍地被天易示范区划为征收范围,便回家要求和妻儿分配征拆款,但遭到妻儿坚决反对。为了拿到钱,郭某到处打听分得拆迁款的其他办法。
刘某告诉郭,如果能与妻子离婚,又与他人结婚,便具备了分户条件,即可分得征拆款。郭某回家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然后与同居女子刘某商量,承诺以10万元作为补偿,要其与自己办结婚证。
随后,郭某将结婚证交予天易示范区,又与社会事业局签订了安置协议,骗得房屋补偿款363458元及价值40余万元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用地一块。
事后,郭某按约定,为刘某所在的征拆小组支付了19800元的工作经费,并送给刘某等人8条总价为4000元的软盒蓝芙蓉王烟表示感谢。目前,湘潭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郭某依法批捕。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