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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体器官团伙观察 被“圈养”供体多为90后

来源:法制日报2012年8月23日07:34【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记者郭宏鹏黄辉

  本报实习生吴霞

  江西鄱阳警方近日成功摧毁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团伙,抓获6名“黑中介”团伙成员,解救10名被“圈养”的器官“供体”。让人吃惊的是,团伙的两名主要负责人李某和邓某竟然都曾经是“供体”。

  今年4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侦查发现,以于某为首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团伙,与北京、山东等地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黑中介”联系密切,形成了涉及全国18个省市的犯罪网络。“黑中介”团伙之间共享犯罪信息,往往以虚假身份通过互联网招募活体器官提供者,并对其进行集中封闭管理,然后在医院、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移植器官的患者,再安排“供体”体检、与患者配型,最后联系医院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手术,从中牟取暴利。

  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18个涉案地公安机关采取集中统一行动,鄱阳这一出卖人体器官团伙是全国卖肾“中介”网络中的一个重要窝点。

  年仅25岁的鄱阳青年李某,高中毕业后一直在湖南长沙打工,其间染上毒瘾。2009年上半年为了筹集毒资,李某通过一个卖肾中介以两万多元的价格卖掉了自己的一只肾。在此期间,李某结识了同样为了钱而卖掉自己一只肾的邓某。两人归案后供述,他们受此启发,开始转变成提供肾源组织卖肾的“黑中介”。

  此次被解救出来的10名“供体”的情况,同样让人吃惊。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10名“供体”全部是江西省外人员,年龄大多在20岁左右,最小的只有18岁,最大的也才27岁,其中两人竟然还是国内某知名师范大学的在校生。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供体”通过其他“中介”来到鄱阳后,便被李某、邓某等人统一安排在鄱阳镇黄家洲村集中“圈养”。

  除了去医院做供体配型外,其余时间,“供体”都不出窝点。所有“供体”可以选择自由离开,但是“会被要求补交伙食费并归还3000元中介费”。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供体”每卖一只肾一般只能获得3万元至5万元,而中介找到有买肾需求的尿毒症患者家属,售价却在28万元以上。

  警方了解到,鄱阳这一犯罪团伙,目前已经组织10名“供体”在南昌一家医院做了3个配型,在浙江一家医院做了1个配型,已经联系好准备在合肥一家医院做1个配型。

  “每配型成功一名患者,患者家属必须先向中介支付5万元至12万元定金。”办案民警说,该组织除了在网上发布卖肾信息外,还有针对性地到各家医院收集尿毒症患者信息,然后主动找到患者家属“推销业务”。

  目前,涉案的6名“黑中介”团伙成员已被鄱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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