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湘潭市公安局案情通报会的会场内除了记者,还有10多位网民代表。22岁的年轻女子宋敏是这场案情通报会的焦点。宋敏又名“王艳”, 短短数十天,“王艳”变身“民政局干部”,在湘潭市辖区内骗取了3户贫困家庭共8000余元现金。据湘潭警方介绍,宋敏系小学三年级文化,目前因涉嫌招摇 撞骗已被刑事拘留。本报记者李志宏 湘潭报道
网友求助引来骗子上门
小先武今年10岁,在湘潭某校读三年级,学习成绩很优秀。其父贺运霞今年50岁,其母五年前出走。小先武与父亲住在一幢破败的土砖房里。
5月24日,贺运霞突发脑溢血,因交不起手术费,只好在家打点滴维持生命。
5月29日,网友“湘潭磊哥”在莲城论坛上刊发《父亲病危,母亲出走,小先武家急需您爱心救助!》的帖子,不少爱心人士纷纷解囊帮助“小先武”和他的父亲。
5月31日晚7时许,一位叫“王艳”的女子,踏进了贺家的大门,自称湘潭县民政局的干部。“王艳”说,民政局在媒体上了解了贺运霞的困境,将送他去最好的医院治疗,费用全部由民政部门负责,随行家属只需要带生活费即可。
“王艳”叫来了救护车,带着贺运霞连夜赶往长沙湘雅医院。在医院,“王艳”以办手续、付救护车费用和手机没电为由,将贺家人身上的4000元现金和手机骗到了手,而后又以有资料忘在救护车上为借口,逃离了贺家人的视线。
假冒民政干部借机骗钱
家住湘乡市的肖伏宁,由于母亲和弟弟都患有精神病,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已经欠下了约16万元债务。为了减轻身上的负担,肖伏宁希望已单独立户的弟弟能吃上“五保”,他将自己的愿望通过当地媒体报道了出来。
6月22日下午4时30分许,一辆黄色小轿车来到肖伏宁家,一个年轻女子走了下来。女子自称是湘潭市民政局的干部,表示民政局已决定将肖家作为特别帮扶对象。
“女民政局干部”在肖伏宁家到处看了看,说要为他的弟弟办五保,还要给他的母亲办养老保险。“办养老保险要交4200元,但从下个月开始,每月都能领到七八百元。”听到这样的好消息,肖伏宁赶紧到邻居家借了4000元,加上手头仅有的200元,一并交给了该女子。
随后,“女干部”带着肖伏宁前往易俗河一家复印店。肖伏宁下车后,发现店门已经关闭,此时再回头一看,“女干部”已经不见踪影。于是,肖伏宁饿着肚子露天坐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报警后,才在民警的帮助下回了家。
肖伏宁还记得,“民政局干部”为他填写登记资料时,签名就是“王艳”。
交通视频让民警揪出“王艳”的马脚
“王艳”行骗案件的接连发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7月3日,警方又接到报案:“王艳”再次出现,租了一辆现代小轿车到湘潭县某村,声称要带五保户陆桂英去免费治病。“王艳”骗取了陆桂英150元钱,又将司机放在车上的手机和少量现金拿走后逃离。
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组织湘潭县、湘乡、九华等地公安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一段7月3日晚的路面监控视频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监控显示的正是当日“王 艳”租用的现代小轿车。细心的民警发现,坐副驾驶位置上的女子,曾因在他人婚礼上盗窃财物被拘留。经过受害人辨认,确认这名女子正是“王艳”。
7月12日,专案组通过侦查得知“王艳”住在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某宾馆内。7月13日凌晨,待到“王艳”睡熟后,在宾馆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一举将“王艳”抓获。
“见他们有救助款,就想到可以骗一骗”
[对话]
警方介绍,“王艳”真名叫宋敏,1990年9月15日出生,小学三年级文化,无业。2006年,因纵火罪被判刑2年,缓刑2年;缓刑期间,她因涉嫌盗窃被收 监;2011年11月又因盗窃财物被拘留15天。办案民警介绍,宋敏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能说会道,且胆子很大。她根据媒体报道的信息,寻找那些接受捐助 的贫困家庭,然后以“民政局干部”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据宋敏的男朋友向警方反映,宋敏出手阔绰,包里常有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现金,半年内就买了2台苹果手 机。宋敏长期住在宾馆中,最长曾在宾馆中住了90多天。
在案情通报会上,警方还出示了宋敏写的“忏悔书”,上面写着:“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我却违背自己的良心,骗那些贫困农民的血汗钱,他们有多么的心痛,不管那些农民原不原谅我,我宋敏真心地向他们说句‘对不起’……”
宋敏为何要专门骗取贫困家庭的救命钱?她竟称“见他们有救助款,就想到可以骗一骗。”宋敏所骗钱财均被其挥霍一空。
警方提醒:与陌生人接触时,涉及经济问题一定要小心。一定要认真查看对方的证件,或者向有关部门证实对方的身份;民政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时,一般不会收取费用;如果有疑问,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