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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贩毒数量最大案一审宣判 4名毒枭被判死刑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6月27日【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长沙讯  去年禁毒日前夕,邵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跨境武装贩毒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十多名,缴获毒品麻古90公斤、毒资1050万元,缴获枪支 4支、子弹11发,扣押涉毒犯罪车辆6台。该案是公安部2011年度督办案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缴获毒品数量最大的武装贩毒案。(详见2011年6 月24日B07版报道)6月25日,此案在邵阳市中院一审宣判,在涉案的15名被告中,玉应、岩光坎、刘志鸿、谭贤忠被判处死刑,刘雄军、谭爱军、付作平 被判处死缓,银彪、吴鹏举、刘美均、岩温伦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人分别被判处7至15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底至2011年1月下旬,谭贤忠、王拥军(另案处理)等人先后3次到云南省景洪市,从被告人岩光坎处共购买64.8万粒重约60.4 公斤的麻古,运回邵阳市销售牟利。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3月,谭贤忠、刘志鸿以占股共同贩毒或支付高额报酬为条件,分别召集谭爱军、银彪、叶洪 晓和刘雄军、吴鹏举、付作平、刘美均等人,先后3次到云南景洪购买毒品。谭贤忠在长沙买了1辆二手车运毒,以月工资1万元请银彪当司机,刘雄军出资30万 元委托刘志鸿为其带麻古。岩光坎收取谭贤忠、刘志鸿等人的毒资后,从玉应等人手中共购得161.4万粒重约150.5公斤的麻古交给谭贤忠、刘志鸿等人, 谭贤忠、刘志鸿等人将毒品运回邵阳后销售。

  记者刘志杰 实习生彭姣 通讯员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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