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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创新医疗纠纷处理模式:医疗纠纷一年降60%

来源:三湘都市报2012年6月15日【评论0条】字号:T|T

  开栏语 

  医改是湖南的重大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3年医改以来,医院做了哪些努力?我省老百姓看病就医的感受改善了吗?本报推出《医改在湖南》系列报道,与您一起关注医改。

  近些年,医闹事件引发的公众对于医患关系的讨论不绝于耳。最近,省卫生厅还专门召开听证会,为设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就当多数医疗机构提出要加大力度惩治医闹的同时,株洲攸县却通过“风险保证金”等一系列的机制创新,使医疗纠纷发生数量逐年降低,满意度却逐年提升。2011年,攸县的医患纠纷发生数及赔偿金额较上一年度分别下降60%和71%。今年,这一数字在继续减少。  

  一场赔偿340元的纠纷

  今年3月,在攸县人民医院发生了一件有意思的“医疗纠纷”。这场纠纷的赔偿金额仅仅只有340元,而拿着这“区区”340元,患者却对医院赞赏有加。

  当天,医院收到一起来自检验科的患者投诉。因为同时处理两个同名病人的病历,科室工作人员误将检验报告上两个人的名字搞混了。医院立即将患者340元的化验费全部退还,同时扣除了检验科340元的“风险保证金”,并取消了当事人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科室全年的荣誉也被一票否决。

  据了解,攸县人民医院在科室推行了“风险金”管理制度,每月从科室绩效工资中提取10%,医院再根据各科室风险程度给予相应补贴成立“医疗风险基金”,用于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医患纠纷的赔付补偿,医院所支付经济补偿费用部分按责任性质在科室基金内按比例扣除,因技术因素引起的医患纠纷按赔偿金额的30%-50%扣除,因服务态度和责任因素引起的按赔偿金额的70%-100%扣除。

  以善意对人,没有解不开的结

  “所有的医疗纠纷,我的感觉其实是对医院的敲诈……”这是在5月29日召开的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听证会上一位医务工作者的发言。

  攸县人民医院院长邓菁却说,医疗纠纷中,只要医院愿意以善意的姿态去处理,大多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究竟谁说得更符合实情?攸县人民医院的统计显示,2010年,医院共发生26起医疗纠纷,赔偿120万元。新制度推行后,去年,医院仅发生5起医疗纠纷,赔偿10万余元。

  攸县中医院在第三方调查中,患者满意率达到了96.6%,医院2011年全年共收到患者赠送的锦旗32面、表扬信43封,医患纠纷比上一年下降了21%。

  2011年,攸县整个卫生系统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群体性事件,14起一般性纠纷相较于2010年下降了60%,30万元的赔偿金额也比上一年的104万元下降了71%。

  虽然没有完整的统计,但在今年已过去的5个月中,攸县仍然保持着医疗纠纷的低发。

  “患者不是铁石心肠,你真心对他们好,就没有解不开的结。”攸县卫生局局长汤大兴说。

  ■记者 洪雷 通讯员 谭德伟 龙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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