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湘潭市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处理结果日前出炉,有53户租赁补贴和33户实物配租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被取消。“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住户并不是终 身制。”湘潭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波表示,廉租住房实施动态管理,一旦廉租住户不符合保障条件,将予以取消保障资格并限期腾退房屋。
据了解,湘潭市住保办本次年审的对象为7347户由市本级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其中租赁补贴3307户,实物配租4040户。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 障条件,仍可继续按照原标准享受保障的家庭有7261户,其中租赁补贴3254户,实物配租4007户。53户被取消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家庭中,有51户因 住房状况的改善,一户因收入状况超过标准,一户因保障人死亡。而33户被取消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则全部因住房状况得以改善。
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江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