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2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郭显明 龙慧鑫 郭晓波)姚某挪用信用社资金53万元购买彩票,梦想一夜暴富。记者今天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5月17日,姚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姚某1969年出生,系该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职工。他担任某乡信用社主任后,期望一夜暴富的心理逐渐膨胀,每天购买大量彩票。但是,事与 愿违,中奖机会少,亏钱时候多。没钱买彩票,姚某便打起信用社资金的主意,开始冒用他人名字骗取贷款。2009年8月22日,姚某从其所在信用社原有贷款 资料中复印了他人相关资料,冒用他人名义贷款4万元。至2010年9月止,姚某先后冒名24人,骗取贷款人民币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