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记者 张水湘)从湖南大学硕士毕业的李恬与株洲一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打算把家安在株洲。近日她从株洲房产局获知一个好消息,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悉,这一政策在湖南尚属首次推出。
本科生缴半年可申请房贷
根据株洲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住房贷款。为促进更多的人才来株洲工作,新政策对缴存时限作出调整: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硕士研究生、部队转业军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技师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员,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家、省、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8类人才,只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后,即可申请房贷。
录用后一个月须设公积金账户
为了保证相关人才都能够享受到新政,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制定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列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根据要求,株洲用人单位在录用或招聘符合新政的人才时,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尚未为上述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在 2011年11月30日前为上述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据统计,株洲今年引进的人才中,符合新政规定的人才已超过3000人。其中以全日制本科生为主,占到全部人数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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