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一张15元的游泳票 耍官威的副支队长栽了

 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通讯员 肖湘东 李涛 记者 石珊)为一张15元的游泳票,就带队越权执法、挟私报复;被纪检监察组谈话提醒,却“反咬一口”、诬告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11月9日,在衡阳市召开的典型案例通报暨警示教育大会上,衡阳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的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邓某违纪案与其他5起案件一同被通报。

  据了解,今年8月的一天,邓某带着小孩到该市某游泳馆游泳,只买一张票就要下水。工作人员要求其按规定补票,邓某态度蛮横,公然叫嚣:“我是安监局的!”然而,他的叫嚣却碰了“钉子”,工作人员依旧坚持要求其补票。无奈之下,邓某只好补了票。

  从游泳馆回来后,邓某越想越气,当天下午便打电话给游泳馆所在区域安监部门负责人:“明天安排人跟我去游泳馆查一查!”

  第二天刚上班,邓某就气冲冲地带队前去该游泳馆检查。无奈未到营业时间,游泳馆没有开放,邓某吃了“闭门羹”后,转而去该公司所属的另一个游泳馆检查。

  “没有安全管理员证,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安全通道没有打开……”邓某要求对方有关负责人赶到现场,在游泳馆巡查一圈后,严厉指出问题。直到下午3时,邓某仍没有消气,又返回之前的游泳馆检查。

  “他是昨天来游泳馆不买票的那个人!”工作人员一眼就认出了邓某。但邓某故伎重演,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后扬长而去。

  一系列“动作”后,一切果然“如其所愿”。游泳馆负责人“低头服软”,主动找邓某协调处理。

  “必须限期整改,不然就要罚款!”在自己的办公室,面对游泳馆负责人的登门道歉,邓某感觉“扬眉吐气”,半推半就收受了一张游泳卡的“赔礼”。

  然而,令邓某没想到的是,游泳馆负责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安监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相识,便向其讲述了事情经过。该工作人员随即将情况向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报告。纪检监察组掌握情况后,决定对邓某提醒谈话。

  “安监部门对游泳池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越权执法会引发矛盾,要慎重执法、冷静处理!”邓某当面认领了问题。但是,他一出门就将这些抛之脑后,反而质疑纪检组“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充当企业保护伞”。

  “刚送了游泳卡,纪检监察组就找上了门,肯定是在‘钓鱼执纪’!”第二天,邓某书写了情况说明,并递交给单位领导,表示要举报纪检监察组违纪违规问题。

  单位领导多次告诫他,举报要有真凭实据。但邓某仍然固执己见,甚至口出狂言,在不同场合表示要找纪检监察组麻烦:“纪检监察组哪个找我,我就搞他!”

  一时之间,纪检监察组充当“保护伞”“钓鱼执纪”的谣言,在该单位传得沸沸扬扬,一度对纪检监察组的正常履职造成严重干扰。

  “不偏不倚,查清查透,用证据和事实说话!”2018年9月,衡阳市纪委监委收到举报材料后,成立专案组对反映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

  经查,邓某反映驻安监局纪检监察组“钓鱼执纪”、干扰执法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失实。邓某违反组织纪律,诬告纪检组工作人员;违反群众纪律,超越职权乱执法。经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市安监局免去其副支队长职务,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仅仅因为一张15元的游泳票,就越权执法、挟私报复,这种耍特权、抖威风、泄私愤的‘病症’背后,是特权思想、官僚主义等‘病根’在作祟。”衡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邓某的“前车之鉴”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敬畏权力、谨言慎行、遵规守纪、恪守本分,切实为人民履好职、服好务、用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