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办新护照 芙蓉区一干部不请假私自出国(境)13次被免职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3日讯 据廉洁长沙报道,“长期以来,我因对纪律和规矩的学习放松,以致错误的思想侵占了头脑,影响了心态。侥幸心理作怪,想利用自己的小聪明,打擦边球。规矩意识淡薄,致使误踩红线而不自知。”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马王堆中队指导员李安安捧着处分决定书,悔不当初。

  出境出国游“说走就走”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是李安安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2015年6月和10月间,李安安利用自己“有权”安排队员值勤排班的有利条件,擅自“挪动拆借”,将自己轮休时间进行调整,而后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飞往外地旅游“看世界”。

  上交护照时“偷梁换柱”

  因两次调休出游均未被发现,李安安胆子越来越大。按规定,副科职干部护照、港澳台通行证要上交组织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必须进行申报审批。护照不在自己手里,每次出国(境)都要审批,这在经常要“外出看世界”的李安安看来很不方便。为了“说走就走”,这个“灵泛伢子”变起了“戏法”。

  2015年11月,李安安故意将2012年9月办理的护照挂失,另外办理了一本新护照。他将旧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一一上交区委组织部,私下却拿着新护照前往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澳门等地。

  谎报信息想“瞒天过海”

  2016年1月,按照组织要求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时,李安安刻意隐瞒了自己办理新护照的情况。在“是否有因私出国(境)记录”一栏中,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澳门等因私出国(境)记录他仍然只字未提。在李安安看来,自己出国(境)玩几天是个人的事,“没必要”申报,不报不一定能被查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017年4月,在再次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时,尽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就摆放在案头,尽管班子开会对于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强调了一遍又一遍,李安安都不以为意,仍只将旧护照、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向组织登记备案,新护照证件和出境信息只字不提。

  机关算尽终“自食恶果”

  2017年4月,芙蓉区委组织部开展违规办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工作,发现李安安持有两本因私护照,遂同李安安谈话,并将其问题线索移交芙蓉区纪委。

  经区纪委调查,自2012年9月开始,李安安利用公休假、国庆春节长假先后15次出国(境),却只2次向组织报告,其余均未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查,芙蓉区纪委认为李安安瞒报个人事项,违纪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李安安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李安安的城管执法大队马王堆中队指导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