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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一网讯(记者 王浪 通讯员 熊飞 张英)今年36岁的刘某强是桃源县漳江镇人,在桃源县城有自己的店面,只要经营得当本可以衣食无忧,可是他却打起了歪主意,将手伸向了隔壁水果店,盗窃财物。2月9日,就在刘某强实施盗窃后的第二天,他被桃源警方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指认盗窃财物。桃源警方供图。犯罪嫌疑人指认盗窃财物。桃源警方供图。

  当天上午,桃源县城某水果店员工报案称,自己店内大量货物及现金被盗,总价值1万余元。桃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走访调查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刘某强,并于当晚在其家中人赃俱获。经过审讯得知,刘某强不久前借了一笔款,账款到期却无法偿还。看到隔壁水果店生意很好,他有便了盗窃隔壁店铺的念头,并于2月8日晚实施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强已被刑事拘留,被盗赃物已全部追回,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