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将继续坚持对年度考核中不称职、基本称职票较多的同志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并对现任班子成员连续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测评优秀率较低、在班子中排末位、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
此外,此次换届工作还将积极推行高校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对在同一学校担任同一职务时间超过10年的干部,除根据工作需要交流转岗外,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高校党委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省属本科院校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4号)要求,把握好高校党委换届政策。要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选好配强书记校长。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注重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党外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