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利好一:仅以公积金贷款次数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

  “如 果缴存者以前用商贷的方式购房,无论商贷是否还清,凡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都视为首套房贷款。”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科科长姜馨介绍,这一 政策对不少二次购房的市民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政策。商业住房贷款情况不影响贷款次数,其未结清的作为其他债务审查收入能力。

  要点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维持不变,为总房价的30%。

  2.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婚前、首次贷款已结清),最低首付款由原总房价的60%下调为40%,贷款利率为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3.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婚前),不予受理。

  4.无房家庭购买套内面积90平米以内住房,最低首付款(总房价20%)和审查标准不变。

  利好二:首付款、同套住房提取额、贷款额之和不超总房价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首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且自筹)、同套住房提取额、贷款额之和不超过总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