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葛磊)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检察开放周”活动上获悉,星城地区检察院成立7年来,共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27件31人,其中立案查办厅级干部2件2人,处级干部8件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760万元。
据悉,近年来,星城地区检察院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以办案促监督,积极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查办的典型案件有:原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兼省监 狱管理局局长刘万清(正厅级)受贿、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系列案,省新开铺劳教所原所长彭某某(正处级)受贿案、省坪塘劳教所原所 长罗某某受贿案(正处级)、省坪塘劳教所原副所长朱某某受贿案、长沙监狱一监区管教干警张某、李某、缪某、高某某等受贿窝案。
其中影响最大的案件是原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万清(正厅级)系列案件,该案被称为是“全国监所检察机关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级别最高、 影响最大、牵涉面最广、行业特点最突出、涉案金额最多的特大要案”,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监所检察部门首届“十大精品案件”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