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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被征地母女未获赔偿款 湖南官方回应

A-A+2013年5月16日19:48人民网评论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杨伊)“我家住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易家湾镇蒿塘村堆上组,现在我们这里在搞征地拆迁,但我姐姐和她的小孩未得到任何补偿。”近期,一位湖南网友发帖反映征地补偿问题。对此,湖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昨日作出回应,表示堆上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研究土地征用款分配问题,会上通过并决定此次土地征用款仍按“对出嫁女、未出生、寄存户、非农户等情况均不参与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您姐姐未分得土地征用款。获悉您反映的情况后,当地政府已责成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和易家湾镇政府依法依规维护您姐姐的合法权益,并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省长! 我家住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易家湾镇蒿塘村堆上组,现在我们这里在搞征地,拆迁。 我姐姐,因13年前被骗,生下一个小孩在家里,一直是父母在抚养。 现在我们这里搞征地拆迁,我姐姐和她的小孩未得到任何补偿。她本人在对上有田,有土,但是不给他们母女任何补偿,他们以后的生活怎么办?这样做还有天理没有。老百姓还怎么过日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湘潭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湘潭市岳塘区易家湾镇蒿塘村堆上组土地近年来已被多次征用,其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均按照全体组民共同制订的“对出嫁女、未出生、寄存户、非农户等情况均不参与分配”的分配方案执行。2012年,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建养生城项目落户易家湾镇,堆上组部分土地被成建制征用。2012年11月18日,堆上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研究土地征用款分配问题,会上通过并决定此次土地征用款仍按“对出嫁女、未出生、寄存户、非农户等情况均不参与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您姐姐未分得土地征用款。获悉您反映的情况后,当地政府已责成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和易家湾镇政府依法依规维护您姐姐的合法权益,并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网民留言】

  您好!湖南新邵县林业系统棚户区改造”至今尚未落实,群众意见很大,强烈要求监管督查!单位职工依靠每月几百元的工资,向亲朋戚友借贷缴建房款都已经好几年了,工程却至今还没什么动静!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邵阳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2010年7月,新邵县林业系统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分为龙山林场、大形山林场、县城区集中改造3个片区。目前,龙山林场改造工程已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大形山林场改造工程已完成1-3栋地基工程,第4栋作为施工用地待前3栋建设到一定程度后再施工建设,县城区集中改造工程已完成选址、立项、征地、设计、建安工程的招投标、场地“三通一平”和部分附属工程。 为加快推进改造工程进度,当地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该工程纳入县领导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强化责任目标管理。二是加大协调力度。成立专门工作指挥部,切实加大工程的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工程进度。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细化工作任务,实行目标到人、到时间节点。四是强力推进工程实施。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工程实行倒排工期,切实做到分解到月、调度到周、责任到人,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对棚户区改造工程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凡如期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退回风险抵押金并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凡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扣除风险抵押金,并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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