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基本是随人走。今后,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工作人员的工资将与岗位结合在一起,待遇随岗定。
11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启动新一轮事业单位聘用改革,重点加强聘后管理,建立聘用合同登记制度。到2013年前,全省所有事业单位采取全员聘用制,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记者 刘璋景 实习生 彭姣姣 刘佳
关于身份限制
打破终身制,干部工人无身份界限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沿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存在人事管理方式行政化、用人机制不灵活、身份终身制、效率不高等问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打破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终身制。”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75%的事业单位和85%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全省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万人,省属事业单位完成竞聘上岗超1万人,人才总量已经达到492万,较2007年增加122万人。
据悉,从12月1日开始,我省将启动新一轮事业单位聘用改革,这将势必打破干部工人身份限制,促进单位由固定用人转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关于公开招聘
新进人员一律公开招聘,待遇随岗定
过去,事业单位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是与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今后,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后,与岗位结合在一起,突出工作岗位和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待遇随岗定。
谈及本次事业单位聘用改革所涉及的核心内容,省人社厅表示,今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和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并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根据相关规定,今后我省每个事业单位都必须形成固定的岗位聘用制,所有岗位竞争上岗,事业在编人员竞争到哪个岗位,就签订哪个岗位,薪酬跟着岗位走。“这意味着事业单位从省外,省属事业单位从市县、乡镇,区县属事业单位从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补充事业单位人员,都必须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公开选聘。”相关业内人士说。
关于岗位等级
去行政化,分职员等级
“正厅级的大学校长、正处级医院院长,这样带有浓重行政意味的称谓将逐渐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岗位等级,如某正厅级的大学校长在管理岗位上对应的是三级职员。”省人社厅介绍,我省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其中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到办事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到十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分别与现有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相对应,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关于养老保险
会适当提高,有望向公务员看齐
事业单位在进行改革后,养老金将会适当提高,有望向公务员看齐。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实施方案将在不久公布。
焦点
①
编内外人员将逐步同工同酬
胡珏是长沙某医院的护士,虽然每天做着跟其他正式编制护士一样的工作,但由于是编制外人员,不但每个月的工资“差一截”,如果完全按照编制名额编制岗位设置,胡珏今后还可能无岗可上。
针对目前医院、银行、媒体等事业单位有编制外用人的现象,省人社厅表示,将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分类解决。对违规用人的,坚决予以清理。对于部分确因事业发展需要而使用编外人员,只要是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员工,只要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职工有正式的人事关系,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行管理的,可以按照统一政策、分类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区分编内、编外实施相应管理。我省接下来将进一步推进同一用人单位统一用人机制,逐步做到编内、编外同岗同酬。
焦点
②
已转为企业的不纳入改革
据了解,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包括我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也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人员对象包括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
但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