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9日讯(记者 罗浩)《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日前正式对外发布。纲要称,到2015年,湖南全省城镇化水平将超过50%,建设成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和常德6个特大城市以及郴州、益阳、永州、邵阳、娄底和怀化6个大城市;到2020年,湖南全省城镇化率力争赶上全国平均水平,新增郴州、益阳发展成为中心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特大城市。
在11月9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就纲要出台的背景、纲要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措施作了详细介绍。
袁湘江称,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我省经济总量虽然跻身“万亿元俱乐部”,但城乡结构、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增长动力结构失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加快推进城镇化,拉动投资、释放消费,实现经济增长稳中求进的同时,使得城市对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聚集作用得到更大的发挥。
据其介绍,到2011年,湖南全省城镇化水平为45.1%,现有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9个,中等城市10个,县以下建制镇979个,相比全国城镇化率平均水平低了6.2个百分点,排全国18位,中部第4位,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水平。与此同时,湖南省城镇化建设还存在质量不高,城乡统筹发展力度不够等问题。
虽然湖南省城市化建设存在诸多问题,但根据国际公认的城镇化发展规律来看,湖南省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30%,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湖南省经过多年建设,其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正在形成,城镇时空距离不断缩小,为城镇建设和城市群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环长株潭城市群、湘南、大湘西全部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也为其推进城镇化创造了良好条件。东部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中部崛起战略等因素从外部推进了湖南省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在这样的形势下,湖南省一面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一面对城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
纲要内容显示,湖南省将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长株潭城市群为核心、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兴城镇化体系,以及“一核五轴”的城镇空间。到2015年,湖南全省将建成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和常德6个特大城市以及郴州、益阳、永州、邵阳、娄底和怀化6个大城市,此外将有40个县(市)中心城区人口超过20万,50个建制镇镇区人口超过3万;到2020年,耒阳市、醴陵市、宁乡县、浏阳市、祁阳县、长沙县和邵东县等7个县市中心城区人口将超过50万。
提升城乡发展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也成为纲要的核心内容。纲要提出要强化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2015年底前完成镇区(集镇)规划、村庄规划的修改或制定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相对集中建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约配置。
纲要核心内容还包括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纲要提出,到2015年底,县以上城镇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新的卫生标准,防洪堤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天然气。
突出宜居宜业、改善民生,注重“两型”发展是纲要的重要新特点。纲要共11个部分49条,其中 8项工程为重点工程,包括县城和中心镇扩容提质工程、轨道交通站场城市综合体规划建设工程、城镇路网结构提质优化工程、重要水源地保护和供水提质改造工程、气化湖南工程、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长株潭绿道网建设工程。这些重点工程是湖南省下阶段城镇化的工作重点,也是纲要核心内涵的体现。
纲要还对制约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瓶颈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针对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固化严重,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问题,纲要提出积极推进县(市)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用经济手段促进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退出和流转;在城镇建设资金渠道方面,纲要提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各级公共财政对城镇建设的投入责任,支持地方发行市政债券,整合与新兴城镇化建设相关的专项资金,与此同时扩大开放,引入企业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对县城和小城镇进行集中连片综合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