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2%;人均消费支出增长12.9%。全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昨日上午,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刘顺国发布该总队依法调查的2012年上半年主要统计调查数据。
居民收入继续增长,同比增加1351元
[数字点击]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64元,同比增加1351元,增长1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四大项收入普遍增长,分别增长15.7%、8.7%、12.4、27.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0005元,同比增长16.8%。另外,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4121元,同比增加606元,增长17.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8%。
[权威解析] 刘顺国表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得益于政策性增收。去年下半年起我省各地陆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20%以上。今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90元左右。另外,个税起征点也有较大幅度提高。
除上述政策性因素外,劳动力供给趋紧、劳动报酬持续上升和房屋租赁市场活跃、出租收入增加也是支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