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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7月1日起试行 发改委回应质疑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6月15日【评论0条】字号:T|T

  据新华社电  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已经进入倒计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4日宣布,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将于7月1日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   

  据了解,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90%以上。

  电量标准怎样让更多百姓满意?

  在5月份以来各地召开的29场听证会上,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成为意见焦点。

  “居民阶梯电价能否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效果,关键要看地方的阶梯电价方案能否充分考虑民生,做到公平合理。”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应,以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基础,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方甚至达到了90%以上。“必须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实行阶梯电价而增加负担。”

  专家分析,大家反映第一档电量偏低,可能是由于城市和农村居民感受有差异,对于覆盖80%的第一档电量,农村居民感觉是够用了,但部分城市居民感觉仍还不够用。同时,西部与东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较多,西部地区较少。按照80%覆盖率,上海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为260千瓦时;而西部地区的宁夏,100千瓦时就可覆盖80%的居民。

  对社会颇为关注的第一档电量标准提高多少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回应称,详情将于6月中旬公布。

  按人均收费是否可行?

  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现行第一档电量基数以“户”为单位执行,这对于“一户多口”“几代同堂”家庭显失公平,建议按照家庭人口数来确定电量基数。

  一些地区的价格主管部门则认为,按照家庭人口数来确定电量基数,在操作上会有些问题。部分家庭人口数量经常流动变化,难以甄别,会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

  对于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国家发改委授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妥善处理。有些地方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甄别和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增加用电基数;有些地方让这部分居民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或者执行合表用户电价。

  多收电费的用途如何更透明?

  林伯强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全国用电量计算,第一档80%用电价格不变,第二档每千瓦时电涨价5分,第三档每千瓦时电价涨3毛,去除贫困人口补贴不算,全年大概多收五六十亿元。

  居民用电大户电价上涨后会不会给电网企业带来高额利润,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之一。经有关部门测算,阶梯电价实行后,近期内由于电表改造等费用及营销管理成本的增加,电网企业并不会增加多少收益。今后,随着居民用电量增加,电网收入可能有所增加。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阶梯电价主要着力于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而主要用在三个方面: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的增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而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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