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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纪检案件处分6918人 涉厅级干部13人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2012年6月6日【评论0条】字号:T|T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6月5日讯(记者 沙兆华)今天,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在益阳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指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关口”、“出口”、“窗口”作用,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2011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全年共审理办结违反党纪政纪案件7080件,处分6918人,涉及厅级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204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推行公开审理、审理助辩、聘请特邀审理员、党代表参与审议案件等方式,使案件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黄建国强调,要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加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办案质量上新台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定位、科学谋划、科学执纪,着力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坚持基本制度、注重制度创新、狠抓制度执行,着力提升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化水平;要进一步抓好重点环节,规范审理文书、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质量标准,着力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案件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

  黄建国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水平,出“精品”、办“铁案”,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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