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李军 许志华)记者今天从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批捕郴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简称郴州担保公司)原总经理罗建成及其妻子。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建成在担任郴州担保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审批贷款担保、核减担保费等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妻涉嫌共同受贿。
2007年,郴州担保公司为某房地产公司代偿了325万元债务后,申请法院冻结了该公司一个项目用地。该公司董事长刘某连忙找罗建成帮忙解封,承诺送一笔好处费。为了既能笑纳刘某的好处费,又不被发现,罗建成夫妇想出了一个瞒天过海之招:由刘某向罗建成妻子出具一张50万元的虚假借条,约定每月支付利息1万元;罗建成妻子通过银行转账给刘某50万元,两天后刘某再把这50万元暗地里退回给罗建成的妻子。2008年2月至2010年2月,刘某分3次付给罗建成妻子“利息”28万元。
该市一矿长兼法人代表胡某,经人介绍找罗建成帮忙向建行贷款100万元,胡答应事成之后送给罗某该矿“干股”40万元。两人约定,“干股”的先期分红抵入股本金。为掩人耳目,罗建成以儿子的名义参股。截至案发,罗建成收受的“干股”分得红利58.1万元。
检察机关查实,罗建成还收受了其他多人的贿赂。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