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3 月 16 日,记者从湖南省司法厅获悉,《湖南省实施办法(修正)》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湖南省实施办法》于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为加强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后,提出许多新规定新要求。

  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固体废物防治技术规范及信用评价制度、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塑料制品管理、包装物管理、电子电池产品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明确了个人违法投放生活垃圾责任,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违反相关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的罚款。《征求意见稿》还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责任进行了补充。

  据悉,征求意见将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截止,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宝贵意见。

  记者陈丽安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