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一女子长期遭受丈夫家暴,某日再次当众遭受暴打时,该女子紧急关头拾起一根木棒猛击丈夫头部,将其反杀。法院认定防卫过当,判处其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1 月 6 日,正观新闻记者关注到一份刑事判决书。出生于 1974 年的湖南女子王某桃长期遭受丈夫家暴,某日再次当众遭受暴打时,王某桃趁丈夫被众人拉开,躲入卧室衣柜中仍被丈夫找到,丈夫抓住王某桃头部往水坑里按,扬言要将其淹死,王某桃紧急关头拾起一根木棒猛击丈夫头部,将其反杀。法院认定防卫过当,判处其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刑事判决书显示,王某桃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被桃源县某局刑事拘留,同年 2 月 3 日经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桃源县某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常德市看守所。

  公诉机关指控并经审理查明:2021 年 1 月 20 日,被告人王某桃与丈夫卢某某在桃源县 ×× 镇七里 ×× 村 ×× 组家中因新屋赈酒。18 时许,在客人离开后,卢某某要王某桃帮忙捡拾碗筷,因王某桃不帮忙,二人发生争吵,卢某某要打王某桃时被他人扯开,王某桃离开家快步走到本组饶某 1 废弃的老家,从后门进入卧室,躲进衣柜中。后卢某某找寻至此并找到王某桃,二人发生拉扯、争吵至扭打,卢某某将王某桃拖出屋,从后阶沿拖至东南侧房屋旁边的浅水坑欲将王某桃头部按向水坑,并口称要淹死王某桃,王某桃挣扎并顺手拿起屋旁的一根木棒打了卢某某头部一下,后两人扭打至房屋前面西侧禾场,王某桃持木棒击打卢某某头部两下致卢某某倒地,又用木棒击打卢某某头部两下,再拿了卢某某手机离开现场回到家中。

  2021 年 1 月 21 日上午,被告人王某桃到桃源县某局报案称长期被卢某某家暴,干警要其到茶庵铺某所报案。同日上午,茶庵铺某所干警在该所接待王某桃进行详细询问时,王某桃如实陈述了同年 1 月 20 日与卢某某发生争吵及将卢某某打倒在地的地点和经过。干警随即通知七里冲村干部寻找卢某某并查看其情况,同日 12 时许,卢某某在饶某 1 屋前禾场上被发现时已经死亡。经桃源县某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进行鉴定,死者卢某某系被他人用钝器(棍棒类)打击头面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认为,案发后,王某桃在报案被卢某某家暴时主动如实供述了某机关尚未掌握的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系自首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卢某某找到王某桃后,将其拖至浅水坑欲将王某桃头部按向水坑,并口称要淹死王某桃,后二人又扭打至屋前禾场,王某桃为了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卢某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致卢某某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持木棒且击打被害人要害部位,酌情从重处罚。综合全案,对王某桃减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来源:正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