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4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何伦波)近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对王某忠、曾某等1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抢劫、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诈骗、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忠、曾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罚。累计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7500元返还被害人,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上缴国库,追缴罚金75000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曾某与被告人王某忠、李某豪等11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永兴县内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诈骗、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逐渐形成以曾某、王某忠、李某彪为纠集者,李某灵、曾某远等9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团伙,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永兴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的审结标志着永兴法院提前完成在办涉黑涉恶案件清结任务,实现扫黑除恶案件审理清零目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自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永兴法院高位推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狠抓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永兴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12件62人,审结涉黑恶案件案件12件62人,现已全部审结。同时坚持“深挖根治”,推进“打财断血”,32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判处罚金共67.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9.46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土壤。

  下一步,永兴法院将接续奋斗,不断增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定力和韧劲,继续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着眼长效常治,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坚决全面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为永兴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