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1 日,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自贸试验区获批,并正式公布《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

  湖南自贸试验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不断推进监管职能和方式由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行政管理、创新监管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湖南自贸试验区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指标体系,围绕企业开办及注销、工程建设项目许可、电力改革、项目用地保障、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开展国家营商环境改革试点举措的先行先试,积极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优良营商环境。同时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确保不出台妨碍、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优化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审批制度改革是关键。为了打造 “ 服务型 ” 政府,《总体方案》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证照分离 ” 改革、“ 一业一证 ” 改革、提升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水平、“ 一件事一次办 ” 改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有效推动各项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同时给企业提供了更优质、更便捷的政务服务,大幅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极大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更好地释放生产力和生产效率。

  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的重要环节。在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确保审批制度改革后监督监管不放松尤为重要。《总体方案》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在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建立重大风险防控和应对机制以及商事纠纷诉前调解、仲裁制度等方面做了诸多探索与创新,将有效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