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株洲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该市天元区查处了1起拆迁指挥部财务人员挪用公款的典型案例,共计13名党员、干部被查处。

  据通报,2013年至2019年12月,时任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指挥部、会计管理中心出纳吴春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采取延迟发放征地拆迁款、私刻印章、伪造资料、私自使用单位空白支票等方式,挪用公款并造成财产损失887.1万元。

  经查,吴春花挪用公款期间,泰山路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指挥部历任会计刘秋云、严玉辉,会计管理中心时任会计玄永红,未履行会计稽核和会计监督职责,未妥善保管单位财务专用章,对吴春花多次挪用公款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同期,从泰山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历任所长到分管领导、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等其他9名干部均负有相关责任。

  今年5月,吴春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今年6月,刘秋云、严玉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玄永红等10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