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涉访违法行为入罪 岳阳兰某某获刑3年6个月》

  湖南日报6月19日讯(记者 徐亚平 徐典波 通讯员 邱梁)岳阳某公司退休职工兰某某,以反腐为名,多次非法上访,还向政府接访劝访工作人员索要财物。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兰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兰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今天,岳阳市信访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兰某某已被送往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2004年以来,兰某某以反腐名义反复到北京闹访缠访,用逢会必闹的方式制造负面影响,被公安机关多次教育训诫后仍未悔改,后因拦截公务车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被岳阳楼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2012年3月23日,湖南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依法依规认定兰某某反映信访问题不属实且已实现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但她仍不悔改,依然闹访,既不能提供具体事实,又不能提供可供调查的线索或证据。据公安机关证实,10多年来,她先后到北京、上海、杭州、海南等地缠访、闹访数十次,行程数万公里,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相关单位的日常工作秩序。

  事实证明,只要有人接访劝访,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劝返时,她就提出经济条件,有时甚至“狮子大开口”。据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认定,2012年以来,她以缠访、闹访的手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单位索取非法所得共计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