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学前教育问题作出整体行动计划,对多项考试问题做出明确要求

  ◆ 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

  ◆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招生

  ◆ 中考将严控加分项,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 逐步消除高中大班额现象

  ◆ 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位置

  ◆ 保障弱势学生群体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01 学前教育

  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简称《意见》),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学前教育问题做了整体行动计划。

  从增加幼儿园数量到完善办园体制,从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到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学情况,在学前教育“爬坡过坎的关键期”,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抓的这些工作重点都是家长、老师们的痛点。

  定目标: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

  近年来,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突破了一些长期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问题。

  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50.9%提高到了75%。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

  除了这一总体目标和发展目标,《意见》还明确提出了体制机制、办学质量上的目标,“先定一个小目标”往后发展更明确:

重点惠及人群:重点惠及人群:

  三个地区: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设问题。

  三类儿童:优先资助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两类教师: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并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下任务:重点任务是什么?

  扩大普惠性资源,着力破解公办园少、民办园贵问题。

  按照公办民办并举的要求,一方面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扭转公办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另一方面积极扶持民办园,不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在民办园中的占比,通过公办和民办两条腿走路,满足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完善体制机制,解决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条件保障问题。

  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幼儿园教师编制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各类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解决学前教育内涵发展问题。

  推进幼儿园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教研指导,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看行动:完成任务,哪些举措可期待?

  问:在扩大普惠性资源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

  举措:公办幼儿园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要扶持、集体办园要支持

  举措要点: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在农村,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每个乡镇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或办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健全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在城市,落实国务院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和管理环节突出存在的问题。

  2、支持机关企事业、城镇街道集体办园

  要求各地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政策和投入的支持力度,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3、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

  继续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扶持和监管并进,引导民办园提供稳定的普惠性服务。

  问:在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举措:建立健全生均拨款、资助、收费一体化的经费投入机制

  举措要点:

  1、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

  推动各地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和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解决幼儿园日常运转和教师基本待遇保障问题。

  2、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优先资助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原则,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举措:待遇要提高、保障要完善、培训要跟上

  举措要点:

  1、创新教师补充机制

  在编制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鼓励地方探索创新,通过采取核定编制、购买服务、区县统一招考等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园教师编制不足和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

  2、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落实“国十条”和《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关于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非在编教师待遇的要求,加强制度创新,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并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3、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培养规模和层次,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问:在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方面有哪些举措?

  举措:指导、管理、监督、评价多元出击,立体行动

  举措要点:

  1、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

  教育部要研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建立科学导向,引导各地完善分类定级质量评估体系,激励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2、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

  落实县级政府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准入、安全、卫生保健、营养膳食、保育教育、经费使用和收费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推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3、健全教研指导制度

  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落实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教研指导网络。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

  4、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学前教育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幼儿学籍管理、幼儿园动态监管和学前教育项目管理的信息化。

  5、积极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幼儿园的教育资源,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宣传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02 高中教育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广大家长和考生关心的多项考试问题做出明确要求。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招生

  政策原文:

  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政策影响: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招生,意味着一些“超级中学”不能再面向全省招生,也保证了其他学校的正常招生,从而避免学校之间因争抢优质生源引起冲突。

  严控加分项,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政策原文:

  要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政策影响:

  有些学生为了加分去学习技能,却无暇顾及自己的兴趣爱好。取消特长加分,意味着学生可以放下“负担”,回归兴趣本真。从长远发展来看,从以功利性学习转变为以提高兴趣爱好学习,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持续关注大班额现象

  政策原文:

  各地要科学确定普通高中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政策影响:

  把高中大班额比例降低,减少班级学生总数,一方面能够减轻教师工作负担,另一方面也能够使教师更好地兼顾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升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的公平优质,更好地实现“关心每一个学生,关注学生的每个方面”的教育要求。

  给中职教育添火加柴

  政策原文:

  1、在中职学校招生中,《通知》要求:

  要把中等职业教育摆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突出位置,优化中等职业学校结构布局,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

  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地级市(州、盟)建设好至少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要公示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未经公示的不得招生。

  2、中职招生的“四禁止”

  严禁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

  政策影响:

  部分地区中职教育发展滞后,中职吸引力不强,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导致一些中考失利的学生选择外出就业打工,放弃受教育的机会。该政策优化中职学校结构布局,有利于改善中职办学基础条件,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保障弱势学生群体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政策原文:

  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政策影响:

  特殊学生群体的受教育权利一直广受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与城市孩子平等分享教育资源,享受均等的教育机会,关系到我国教育公平的实现水平。

  政策关注到这些特殊群体学生并作出相应关照,将有利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及残疾的学生平等接受教育,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奠定基础,也有利于为贫困家庭减轻教育负担。

  来源:瞭望(ID:OutlookWeekly1981),综合教育部、新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