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岳阳一对情侣通过交友软件相识,两人在网上聊得投缘,于是相约见面,不久后便发生关系并同居。分手后,为报复女友,男方将双方同居期间拍摄的裸照以及性爱视频通过交友平台散布。

  原标题:“摇”来的男友分手后,把她裸照公开散布……

  三湘都市报4月27日讯 分手了,不能做朋友,因为彼此伤害过;分手了,不能做敌人,因为彼此深爱过。好聚好散便是结束一段感情最高的境界。但往往分手总会伴随着撕逼大战,甚至闹到“法院见”。最近,岳阳市平江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分手引起纠纷的案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岳阳人王双和张强通过交友软件相识,两人在网上聊得投缘,于是相约见面,不久后便发生关系并同居。

  同居期间,王双才发现张强已婚,还早就有了孩子。王双痛苦不已,要与张强断绝恋爱关系,并主动与他终止联系。

  张强心怀怨愤,为报复王双,将双方同居期间拍摄的王双裸照以及性爱视频通过交友平台散布。王双得知后大受刺激,她受不了别人的指指点点,每天以泪洗面,一度精神失常,经医院诊断为抑郁发作及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碍。王双报案后,张强被平江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王双找张强协商民事赔偿未果 ,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张强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名誉权、隐私权均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张强为报复王双,将双方交往期间其拍摄 的王双裸照、性爱视频通过手机网络平台散布,无疑降低了王双的社会评价,侵害了她的名誉权。裸照、性爱视频属于隐私范畴,张强将其公开散布,侵害了王双的隐私权。张强的行为同时侵犯了王双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给她的精神造成了严重打击,导致抑郁发作和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碍,张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遂判决张强赔偿王双精神抚慰金2万元。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余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