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全搜索网讯(记者 谢小青)衡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今日公布衡阳市、县两级河长名单,以加大对河长制管理的社会监督力度。这标志着我市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有了突破性进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市河长制委员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农任顾问,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担任总河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录春和副市长杨龙金担任副总河长。

  市河长制委员会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考核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总河长组成。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河长办”)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湘江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担任市级河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录春和副市长杨龙金担任副河长,沿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担任辖区内湘江河段河长。

  耒水、蒸水、舂陵水由副市长杨龙金担任市级河长,市水利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副河长,沿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工作副县(市)区长担任辖区内耒水、蒸水、舂陵水河段河长。

  洣水、永乐江、涓水、祁水、白水、宜水、潭水等河流由相应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担任河长,常务副县(市)区长、分管水利工作副县(市)区长担任副河长,沿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辖区内河段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