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4月13日讯(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罗倩妮 张湘建 朱宏敏)恋爱期间,郭某应男友刘某(未到案)要求,在银行办了一张白金信用卡;透支14万余元后,男友刘某消失不见。经银行多次催收后,郭某仍未归还欠款。2017年4月10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郭某批准逮捕。

  2012年4月,刘某想投资外省的一个茶园,就对郭某提出办理一张信用卡套现来投资。4月16日,两人来到银行,用郭某的身份证办理一张白金信用卡,透支额度为10万元。随后,郭某将卡交给男友刘某,由男友向银行还钱,两人也经常一起刷卡消费。2013年11月,郭某将信用卡透支额度提升至15万元。

  “后来他就告诉我没有那么多钱还款,信用卡就被冻结了。”郭某说,随后她就收到了银行的催款电话、短信、挂号信和律师函,但她也联系不到男友刘某。“我上班的时候就自己管自己,没上班的时候就是男友承担我的花销,一般出去买东西吃饭都是他买单。”截至2015年10月,郭某共欠银行本金148348.70元,利息和滞纳金79502.83元。

  检察机关认为,郭某多次透支信用卡达14万余元,在银行采取多种方式催收后,她采取更换电话号码、使用他人身份证等方式躲避催收,经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信用卡欠款,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信用卡与个人信用有很大关系,以后的工作生活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在申请办理信用卡时应谨慎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和偿还能力,量力而行。使用过程中,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在确保自己有充足的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适量进行透支消费。如果因一时的消费冲动而超过了还款能力,应当及时与银行联系,签订书面还款计划,并积极筹集资金,早日将透支的金额还上,避免因为高额的服务费与滞纳金导致还款压力越来越大,最终无力偿还,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而被采取刑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