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23位民工工资

  蒋某某受到依法处理

  湖南日报4月7日讯(康固生)近日,沅江市警方处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受到依法处理。

  3月6日,沅江市警方接到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经查,蒋某某系沅江市人,2013年至2015年间,先后承建沅江市乡镇沟渠、护坡等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聘用秦某某为施工包头,秦某某先后带领李某某等23位民工施工。工程完工后,项目方已于去年上半年按时结算费用,但蒋某某一直未支付民工工资,构成恶意欠薪,共欠薪44万余元。审查中,蒋某某对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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