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4月8日讯(分站见习记者 李雨沁 通讯员 廖佳男)为期一年的《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其中的“购房财政补贴、契税补贴”何时兑现成了广大购房者关心关注的话题。4月6日,怀化市房产管理局召开农村居民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工作联系会议,公布了《关于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详细讲解了怀化市“购房财政补贴、契税补贴”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标志着“购房财政补贴、契税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补贴对象明确:

  “农民工和农村居民”不限行政区域均可享受“购房补贴”;城镇居民可享受“契税补贴”

  《通知》规定,“购房补贴”的对象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怀化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工和农村居民”。“农民工和农村居民”是指现户籍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的人员及其户籍登记在一起的未成年子女。“农民工和农村居民”身份不受行政区域限制,不论是本市户口还是外地户口,均可享受此政策。但要注意的是,即使购房人为“农村户籍”,如有共有人为城市户籍的,则不得享受购房补贴。

  “契税补贴”的对象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怀化市城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且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购买非商品住房的以及购买手续齐全的车库、车位的。其中“非商品住房”是指非住宅类地产,限定在写字楼、经营性店面、公寓、商铺,但仓库、厂房不在享受之列。

  按《通知》规定,补贴对象所购房屋均限定为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房的不享受契税补贴。农村居民购房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契税补贴。

  补贴标准明确:

  购房补贴标准100元/平方米,契税补贴实缴税率须在1.5%以上

  《通知》规定,“农民工和农村居民”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按网签合同签订面积计算。

  本次住宅契税补贴只对实缴契税超过标准税率1.5%以上部分进行补贴,因此如果购房人实缴税率低于1.5%(含1.5%)的不能享受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宅实缴契税1.5%标准以上部分全额补贴;购买非住宅(写字楼、公寓、经营性店面、商铺)按实缴契税的50%补贴;购买车库、车位按实缴契税全额补贴。

  发放流程明确: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申请,不接受购房人个人申请

  《通知》明确,“购房财政补贴、契税补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申请。由开发企业统一发放申请表并指导购房人填写,告知购房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料。不接受购房人个人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农村居民购房补贴:购房人申请→开发企业下载并发放申请表格→开发企业审核认定购房情况→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审核购房人户籍情况→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购房人户籍情况→购房人提交申请表及申请资料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扫描资料上传系统→开发企业统一提交资料→“补贴发放办公室”审核→公示→支付补贴→资料归档。

  契税补贴:购房人申请→开发企业下载并发放申请表格→购房人提交申请表及申请资料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审核购房情况→开发企业扫描资料上传系统→开发企业统一提交资料→“补贴发放办公室”审核→公示→支付补贴→资料归档。

  购房补贴申请资料:1、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4、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5、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6、网签合同第1、2、3、15页复印件;7、申请人提供工商银行帐户复印件。

  契税补贴申请资料:1、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4、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5、网签合同第1、2、3、15页复印件;6、申请人提供工商银行银行帐户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资料中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的缴纳日期必须为2017年开具的日期。

  严格补贴审核:

  享受补贴后再退房者,须退回已享受的补贴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严格审核补贴对象。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应对购房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出具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购房人或开发企业承担不实申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通知》还规定,对享受补贴的房屋由市房产管理局对该房屋进行行政限制,在享受补贴后、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结前该房屋不得办理退房、撤销网签、撤销合同备案等手续。确需退房的须在退回已享受的补贴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