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住资兴市大兴东路社区的晨姬女士(化名)把一面写着“执法为民,情洒人间”的锦旗送到了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院干警人性化执法。

  原标题:贪心取走他人财 惧打击主动退原主   来源:今日郴州

  今日郴州3月25日讯 (通讯员 李臻 刘毅)3月22日下午,家住资兴市大兴东路社区的晨姬女士(化名)把一面写着“执法为民,情洒人间”的锦旗送到了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院干警人性化执法。

  原来,2016年11月3日晨姬到当地建设银行ATM机取款时,因一时贪念,从他人遗落的卡内分4次取出2万元人民币并快速花完这笔“意外之财”。

  事后,晨姬内心十分害怕,担心受害人报警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于是,11月7日,她主动通过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上受害人,并归还了2万元现金和银行卡。

  侦查机关认为,晨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资兴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这个案子时认为,被不起诉人晨姬的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但此案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无前科,只因一时贪念取走2万元,实施犯罪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主动认罪悔罪。在公安机关传唤前的较短时间内主动全额退还被害人被诈骗款,并另还赔偿了被害人的精神损失(1千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为彰显人性化执法、尽量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该院检委会经过集体讨论,一致同意对被不起诉人晨姬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今日郴州 通讯员 李臻 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