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向婉)随着二孩时代的到来,儿童安全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继上海一男婴从扶梯坠落死亡事件后,昨日再次曝出儿童意外伤害事件,天津市南开区大悦城商城内,两名幼童从4楼坠落至负一层,当场身亡。痛心之余,不禁令人反思,商场在安全问题上是否足够重视,家长是否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
长沙11家商场中7家商场的手扶梯没有配备任何安全设施
针对此事,记者走访长沙德思勤广场、天虹百货,友谊商城、通程金色家族、平和堂、乐和城、万达百货、新世界百货、7up、万家丽国际mall等11家商场,就手扶梯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发现各商场的手扶梯安全设施不尽相同,而安全设施配备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商场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度。
调查发现,11家商场中,新世界百货、7up、乐和城、德思勤广场、天虹百货、友谊商城、通程金色家族 7家商场的手扶梯没有配备任何安全设施,超六成商场对安全问题重视度不够。经对比,德思勤手扶梯危险度最高,一至五层的手扶梯平行垂直向下,两侧均未配备任何安全设施,仅有电梯扶手。记者目测,该扶手高度不超过一米,意味着2岁小孩即可攀爬上,极易发生灾难性垂直坠落,期间无任何缓冲。
相比之下,其他商场乘梯安全问题上表现得相对重视,记者发现,这些商场在手扶梯旁还增设有更高的护栏,有的甚至超过成人身高,小孩不易攀爬,大人抱着小孩即使发生侧翻,护栏可及时起到缓冲、保护作用,极大降低坠落概率,尤其是平和堂东塘店,上下扶梯之间的间隙也增设防坠落栅栏,这是很多商场没有考虑到的。
此外,记者发现,大多数商场仅在手扶梯的扶手两侧贴有乘梯须知和安全提醒,有的甚至是并不醒目的透明标识,纵然美观,却不易被察觉。经调查,发现仅有天虹百货在扶梯口的地下张贴醒目乘梯提醒。
家长安全意识不够 多名家长推婴儿车乘扶梯
商场对于安全的重视度纵然重要,家长也应增强安全意识。但记者观察,在商场购物期间,家长们的乘梯安全意识较薄弱,发现多名家长直接推婴儿车乘坐扶梯,而婴儿则置于车内,无任何保护措施。而乘梯须知上明显标注,扶梯上禁止使用婴儿手推车。
“我觉得这样挺安全的,且有多个大人照看。”一名家长在受访中表示,自己并没有关注乘梯须知的内容,出于便捷考虑,直接推婴儿车乘坐扶梯。事实上,乘梯期间,婴儿车并不能平稳放置在电梯上,需要靠人支撑,危险度提高。
为了避免危险发生,乘扶梯时需注意以下几点:儿童和老人乘梯需成人陪同;小孩必须拉住;请抓紧扶手带;禁止使用包括婴儿车在内的手推车;请勿嬉戏;请勿踩踏扶梯侧面;请勿依靠扶梯;请勿置重物乘扶梯;请勿赤脚乘扶梯;请穿软质凉鞋或拖鞋者小心夹脚。
无一商场添加中空带防坠网 安全防护需加强
为了增强购物体验,越来越多的新晋商场会相对突出简约时尚的空间设计,楼层之间的中空地带相对空旷,有的甚至是多楼层垂直中空,满足了消费者的视觉空间需求和空气流通需求,却埋下安全隐患。
经观察,受访的商场中,无一商场在中空地带添加防坠网等安全防护设备,或是配备能将消费者和中空地带绝对隔离的设施或安全提示,一般商场栏杆高度不会超过1.5m。
据国家相关规定,商场护栏高度达到105cm即算合格,那么,一旦发生坠落,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即使商场的护栏设计符合规定,但护栏合乎规定仅是安保义务的一方面,商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还应综合考虑商场提示及其他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在此,呼吁市民提高安全意识,远离中空地带,注意乘梯安全,避免危险事件发生。另外,在美观和安全之间如何取舍,如何加强安全防护,同样值得商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