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第一年。前不久,教育厅发布《关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对十五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湖南教育新闻网记者专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副处长王俊良,解读《说明》,了解现阶段的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在申报工作接近尾声之际,发布《说明》究竟有什么背景和意义呢?

  王处长表示,9月,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下发以后,根据各地市州教育局的反馈,有一些问题拿捏不准,同时,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所以根据这一情况,11月又发布了《关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给出具体的解释。”王处长说

  我省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大的方针政策并没有改变,还是以之前发布的50 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准,目的还是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而在这次的《说明》中,再次强调了“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是申报正高的必要条件。王处长表示,这个也是在50号文件中就有的(《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们对此的考虑是,希望优秀的老师能够流动到薄弱学校,指导一下学校的教学工作,对这类学校的冲击应该还是很大的。以往这类的流动,原本的城镇学校可能会有所担心,觉得这是学校的骨干老师,流动到别的学校,会对本校产生影响,而接收的学校也不一定有积极性,教师本身也不会有动力。这样一来,工作就很难推行。现在有了“正高职称”的推动,原本是都没有这类职称的中小学校是一个刺激,大家都会抓住这个契机,争取让自己更上一个台阶。

  “农村学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的有关规定,是指县城以外其他学校,例如乡里,村里的学校。“薄弱学校”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界定,因为每个市州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所以相关学校也不一样,这样更契合市州的实际情况。有的老师可能一毕业就在比较好的学校工作,有的甚至一直没有换过学校,哪怕再优秀,这一次也没有办法申报。

  近日,教育厅公示了2016年度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参评人员推荐结果,有媒体报道“湖南新晋6名正高级中小学教师”,对此,王处长指出该报道不实:“材料报上来以后,再做资格审查,教育厅审完,人社厅再审,再公示,公示的同时,看社会反馈,如果社会上的意见多,那么核查的时间就会花得更长,如果大家都认可,那么就可以进入下一流程,评审结束,再公示,公示之后,再有一个核查过程,如果再得到认可,那么就可以报人社厅,由人社厅再发文确认。这个新闻中的6人,是由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报送的人员,还处在资格公示阶段,并不是说已经获得了正高级职称。”

  据王处长解释,由于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不属于任何一个市州的报送范围,所以根据具体情况,这个资格公示由职改小组办公室发出,和其余14个市州的报送方式和程序并无二样,属于全省的推荐名额,还需进一步接受考核的评审。

  王处长表示,目前职称评审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全省推荐名额共225名,今年将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146名,12月底前,将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新体系下的首次评审。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