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布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将下放至省直管县(市)

  ●农村中小学岗位空缺时可跨校评聘

  长沙晚报记者 徐媛

  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省直管县(市),其他县市区待条件成熟后再稳步下放;高级教师职称由市州组织评审,正高级教师职称由省里组织评审……前日,湖 南省政府网站公布《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指出要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 教师职称(职务)制度。

  时间安排

  2016年9月

  市州方案报批。各市州根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2016年10月

  人员过渡。按照《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职务)过渡办法》,统一开展人员过渡工作。

  2016年11月至12月

  组织评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各级别新晋职称(职务)评聘工作。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职称(职务)评聘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程序开展。

  实施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及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均列入改革范围。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该方案参加职称评审。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跨校评聘

  为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促进城乡教师的合理流动和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长效机制。

  什么样的教师可以进行跨校评聘?《方案》明确,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职务)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均可实行跨校评聘。

  各县市区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薄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出现空岗、空编时,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自愿申请使用跨校评聘职数。同时,辖区内已取得相应 专业技术职务或满足相应职务评审条件的城镇学校优秀教师,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即可参加跨校聘任(用)或评聘。

  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含幼儿园教师)可跨学段(不含幼儿园)进行评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可跨园进行评聘。

  《方案》还明确,城区学校教师通过跨校评聘流动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后,必须在聘用学校服务3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流动。

  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

  根据规定,新的评价标准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

  《方案》指出,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同时,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 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高、中级岗位职数在同类学校标准基础上上浮10%。

  此外,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加强聘后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能上能下。

  职称评审

  实地考核

  以现场听课、教师座谈、学生及家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教学管理行为、教学效果等做出评价。

  集中评审

  要制定量化评审办法,细化量化评价标准条件,以审阅申报材料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教研教改水平等做出评价。

  教师职称

  (职务)

  初级: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

  中级:一级教师

  高级:高级教师(副高级)、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VS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

  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

  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 二级教师

  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 三级教师  

  正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

  一级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

  二级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三级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评审单位

  正高级教师职称 由省里组织评审  

  高级教师职称 由市州组织评审  

  一级教师职称

  评审权下放至省直管县(市)。其他县市区待条件成熟后再稳步下放,暂未获得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县市区,其一级教师职称由市州统一组织评审  

  二、三级教师职称

  由县市区组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