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6日讯(陈新)往日恶臭扑鼻,污水横流的作业场所已经大门紧闭,人去楼空,周边居民翘指点赞:你们真的做了一件好事。7月25日,当长沙市芙蓉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马坡岭街道西龙村时,这家猪皮加工厂已经停止了非法制作和排污,当事人杨某因为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停止排污决定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今年6月份,芙蓉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马坡岭街道西龙村有一家猪皮加工厂,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恶臭扑鼻,附近居民不敢开窗。

  接到举报后,芙蓉区环保局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加工厂直排的废水COD和氨氮超标十几倍,环境污染严重。执法人员当即决定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排污。

  然而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加工厂在继续加工,废水直排,加工厂负责人杨某并未执行环保部门停止排污决定。于是,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公安部门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加工厂负责人杨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杨某最终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