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高兴地搭上了顺风车,却不知已落入坏人圈套。姚某高兴地搭上了顺风车,却不知已落入坏人圈套。

  春节前后,在外务工人员回家过年、外出打工,可火车票、汽车票一票难求,搭顺风车成了新的选择。殊不知,搭乘顺风车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1月13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团伙以顺路捎带被害人为由,携带其行李潜逃,诈骗其现金财物20余万元。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万元。

  设套:以顺路捎带为由实施诈骗

  邵阳市一伙人看中了过年搭顺风车的“商机”,决心抓住乘客等车的焦急心理,诈骗谋财。

  2014年3月28日,被告人唐某、邓某(另案处理)、杨某(另案处理)、何某(已判刑)商议,在邵阳市双清区汽车东站以搭顺风车以由,哄人上车再实施诈骗。几人分头行动,在车站附近招揽乘客。

  经仔细观察,他们很快便锁定了作案目标姚某。当天中午1时许,穿着时尚、脖子上戴金项链、手指上戴多个戒指的姚某出现,唐某遂上前询问其去向。

  “我要去涟源。”姚某焦急地说。

  “我刚好要开车去涟源出差,可以顺道捎带你一程。你按照往常乘车价格付点油费就行。”唐某笑着说。

  姚某未经仔细思考,便高兴地上了车。唐某又接上邓某和杨某,即刻往涟源方向驶去。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唐某让姚某将行李放到了车辆后备厢。

  落网:主犯因诈骗罪获刑6年

  一路上,姚某对热心的司机和友好的乘客毫无戒备,唐某还趁机套出了姚某的银行卡密码。

  快到涟源时,唐某以车子出故障为由,停车并下车查看车辆。此时,搭载的士前来“救援”的何某火速接走了邓某、杨某、唐某,并携带姚某的行李箱逃离现场。

  待姚某反应过来,一伙人早已不见踪迹,她只能报警求助。当时,姚某的行李箱内有现金1万余元,三星手机一台,一枚重5克的黄金戒指和四张银行卡等物品。

  不久后,唐某、何某持被害人的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取走现金2万元,在一黄金店POS机上刷卡消费20万元购买黄金。

  另查明,被告人唐某2011年7月因犯盗窃罪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官:搭顺风车要多个心眼

  记者了解到,不少犯罪团伙打着“请搭顺风车”的幌子行骗。

  去年7月,42岁的唐会树刚从拉萨飞到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路遇“老乡”坐顺风车一起回蓬安,不料遭遇丢包诈骗,被骗1.3万余元。

  那么,搭乘顺风车有哪些风险?又如何避免?

  唐某一案主审法官刘文提醒市民,临近年关,很多外出务工人员为了回家过年,选择搭顺风车回家,但是,陌生人的顺风车千万不要乱搭,一是乘客容易上当受骗,二是车辆若没有购买足额保险,万一出事故,索赔也是大问题。

  如果确需搭乘顺风车,乘客要尽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确认好司机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个人及家庭联系方式等,最好有认识的人一起拼车;二是让车主提供驾照、年检证明、保险记录,确认车况正常;三是要明确所需费用;四是合理规划时间,提醒司机不要疲劳驾驶,同时保管好个人财物。

  “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前,双方最好签订一份协议。”刘文补充道,这里所说的协议主要是将前文所述的有关风险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定双方的法律责任,让双方心中有数。(湖南日报 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