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托送礼,他有求必应;对情人,他也“有情有义”

  “他为人低调沉稳,话不多,是个能做事的人。”

  “他是个工作狂,经常大晚上的在办公室加班加点。”

  “他平时生活俭朴,经常在机关食堂吃盒饭。”

  在市委机关不少干部眼中,罗才洋是个工作勤勉、作风正派的干部。然而在遵规守纪的表象背后,隐藏的是目无法纪、风流成性。

  2004年,为安排请托人邓某和李某的工作,罗才洋煞费苦心,耍起了“移花接木”的花招。他先以两人名义写了请求安排工作的报告,随即将领导的签字批示剪 贴、复印到报告上,伪造出有领导批示的报告复印件,再用事先私自盖好公章的空白定编通知单开具了定编通知单。手续齐全后,罗才洋还亲自到相关单位找领导办 理了接收手续。

  这样的手段简单有效,但风险很大。罗才洋也不敢掉以轻心,待两人到单位上班后,便旁敲侧击打听风声,见没有人察觉才放下心来。2011年,罗才洋又故伎重施,为请托人蒋某办理了工作编制。

  对请托送礼者,他有求必应;对情人,他也“有情有义”。2004年,罗才洋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无业女青年林某,罗才洋垂涎于林某的年轻美貌,林某看中了罗才洋掌握编制的权力。在向林某承诺安排工作后,罗才洋“抱得美人归”。2005年,罗才洋为林某解决了全额事业编制。

  2012年,在一次饭局上,罗才洋认识了已为人妻的吴某,两人都明知对方已结婚生子,却仍然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为讨吴某欢心,罗才洋带着吴某到处游玩,并 定期付给生活费。吴某父亲患病,罗才洋还给了6万元医疗费。在省委巡视组进驻耒阳巡视的前一周,罗才洋还和吴某在新疆旅游。

  “罗才洋违纪行为大都发生在2012年以前,说明以往对其工作过于信任,让其既分管又具体经办,造成权力过于集中,并缺乏有效监督。”案发后,衡阳市纪委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全市通报,要求各级各单位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

  针对罗才洋案暴露出的问题,耒阳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开展对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耒阳市委进一步完善编委会议事规则,落实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