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0日讯 为他人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支付提供便利牟利,湖南科技学院原副院长吴起华在数年里非法收受贿赂二十多万元。今年5月,娄底中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吴起华不服上诉,近日,湖南省高院做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