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湖南、江西这对伙伴正致力于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决定在省级毗邻的边界区域设立“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目前,试验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正进入最后的评定程序。

  9月17日下午,《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评审稿)》(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在长沙召开。两省专家代表,以及长沙、株洲、湘潭、萍乡、宜春、新余等规划区域六市发改部门负责人参会。

  2015年4月,两省共同签署了《共建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省际毗邻的边界区域设立“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

  在共同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方面,根据《规划》,试验区拟打造“三廊三区四圈”空间结构。具体来说,两省要共筑沪昆合作廊道、长(沙)浏(阳)萍(乡)合作廊道和长(沙)-上(高)-高(安)合作廊道3条廊道;要规划建设浏阳-上栗共建区、醴陵-湘东共建区、浏阳-铜鼓大围山大沩山共建区;要构建浏阳-铜鼓-万载、浏阳-上栗-湘东-醴陵、攸县-茶陵-莲花、新余-樟树-上高4个次区域合作圈。

  《规划》在共同完善综合运输体系方面提出了大量要求。如,大力推动“长沙-九江”高速铁路项目建设,规划研究赣西对接长株潭城际铁路、咸宜井铁路;加快推进长沙-萍乡-井冈山、萍乡-莲花高速公路建设,提高高速公路覆盖密度,建设湘赣省际无费用快速大通道建设等。

  同时,针对两省间还存在不少“断头路”的问题,《规划》提出加快打通省际“断头路”、市际“断头路”,鼓励建设商贸市场、物资集散中心等符合城镇发展的项目。

  《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修改,提出了160条修改意见。经此次专家评审进行完善后,《规划》将尽快以两省联合行文上报国家,争取国家支持。

  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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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规划范围包括: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江西省萍乡市、宜春市、新余市,总面积53756平方公里。规划期为2015-2020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