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现对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26名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籍贯 |
出生时间 |
政治面貌 |
学历 |
技术职称及学位 |
现任职务 |
拟任(提名)职务 |
李俊江 |
男 |
瑶 |
江华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市史志办主任 |
||
邓晓明 |
男 |
汉 |
冷水滩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
市侨联党组书记(兼) |
||
雷安术 |
男 |
汉 |
东安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公共管理学硕士 |
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
福田茶场场长、党委副书记 |
|
孙小成 |
男 |
汉 |
祁阳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 |
原市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原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
市农科所所长、党委书记 |
||
周建志 |
男 |
瑶 |
江永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原市城市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市柑桔示范场党委书记、场长 |
||
张治荣 |
男 |
汉 |
零陵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原市二轻工业事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
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
||
李双元 |
男 |
汉 |
东安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
市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
||
颜小毛 |
男 |
汉 |
零陵 |
中共党员 |
大专 |
原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市农业委员会调研员 |
||
邓显双 |
男 |
汉 |
零陵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工程师 |
市粮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
市商务和粮食局调研员 |
|
唐云春 |
女 |
汉 |
冷水滩 |
中共党员 |
大学 |
教育学学士 |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
文中林 |
男 |
汉 |
东安 |
中共党员 |
大学 |
经济学学士 |
市政府办经济室主任(副处级) |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
|
顾健 |
男 |
汉 |
冷水滩 |
中共党员 |
大专 |
原市城市园林局副调研员 |
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
||
潘俐华 |
女 |
汉 |
冷水江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处级干部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
||
徐剑星 |
男 |
汉 |
宁远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原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副处级) |
市农业委员会调研员 |
||
欧阳正才 |
男 |
汉 |
宁远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原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
市财政局调研员 |
||
刘勇 |
男 |
汉 |
常宁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
||
李鼎荣 |
男 |
汉 |
冷水滩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政府办社会发展室主任(副处级) |
市政府办调研员 |
||
唐永华 |
男 |
汉 |
零陵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政府办政工室主任(副处级) |
市政府办调研员 |
||
乐家茂 |
男 |
汉 |
宁远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政府办综调室主任(副处级) |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
||
李宁 |
女 |
汉 |
浙江浦江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妇联副调研员 |
市政协办公室副处级纪检员 |
||
顾能辉 |
男 |
汉 |
零陵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
||
沈勇强 |
男 |
瑶 |
江华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委办政工室主任(副处级) |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
||
雷顺华 |
男 |
汉 |
道县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 |
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 |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610办副主任(兼) |
||
石先波 |
男 |
汉 |
零陵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 |
助理工程师 |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
|
王跃明 |
女 |
汉 |
长沙 |
大学 |
法学学士 |
市环保局副局长 |
市环保局调研员 |
||
曾亚辉 |
男 |
汉 |
祁东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市房产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市房产局调研员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
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
受理举报单位:
永州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室
办公地点:
永州市委大院七楼
举报电话:
12380(0) 8358490
邮箱:
邮政编码:
425000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6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