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逃8个月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亲友的陪同下,向南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这是益阳市首名归案的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朱某某,男,中共党员,1959年10月出生,系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副科级干部,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2014年11月5日被南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4年11月6日网上通缉。

  今年以来,益阳市纪委按照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会议要求,成立了益阳市追逃办,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追逃追赃工作,对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追逃方案,结合“天网”行动,以“追人”为核心,在做好边控、技侦等技术措施的同时,明确牵头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对追逃案件,逐案逐人摸排,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重点个案追逃工作,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益阳市纪委宣传部)